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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发布时间: 2013/2/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一)承诺服务内容

  1.为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工程交易相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示、企业及人员信息等。

  2.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提供资审、开标、评标和洽谈等场所服务。

  3.为建设工程招标活动提供电脑随机抽取和语音通知评委服务。

  4.为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咨询、商务服务。

  5.为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

  (二)服务标准

  1.工作人员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解答咨询耐心细致,热情服务,当事人满意率达90%以上。

  2.交易场所达到省一类工程交易中心所需设施标准,场所卫生标准达到日日清扫,保持窗明、地净、墙洁、空气清新。

  3.提供详实全面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统一规范,实行首问负责制,材料齐全的事项按承诺的时限办结,工作差错率在1%以内。

  4.通过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向市场主体各方提供及时、准确的各类工程交易信息、最新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办理各项手续所需表格、文件、范本等。

  5.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不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使用规范票据。

  (三)服务时限

  1.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文登记,即办。

  2.招标公告发布,即办。

  3.企业及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变更,即办。

  4.项目负责人变更、撤出,即办。

  5.预订开、评标会议室,即办。

  6.评委抽取,评标前1日内。

  7.办理中标公示,即办。

  8.打印《进场交易证明书》和《中标通知书》,即办。

  9.收取综合服务费,即办。

  10.网员入网,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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