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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质字〔2012〕153号 关于印发《2012年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0/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各区县住建局(建工局),市各建设工程安监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和专业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扎实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2012年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意见

2012年南京市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 三项行动 三项建设的各项活动,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文明施工行为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建设美好新南京构建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遏制较大等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突出抓好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的控制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1、提升安全意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紧紧抓住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学习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从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的高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进一步完善促进安全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等)应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分解细化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岗位有职责、作业有程序、操作有标准、过程有记录、绩效有考核、改进有保障

2、严肃查处,强化事故和不文明行为的责任追究

一是继续实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公示制度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长效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1133号)要求,严肃生产安全事故、不文明施工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强化查处和问责的预防作用,切实推进企业改进和加强安全管理,提升文明施工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规定,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罚;三是继续实施红黄牌警示制度,对在建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立即挂红牌,停止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招投标的资格。

(二)夯实管理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本质水平

3、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继续深化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重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专项投入,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对工程项目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和风险的排查分析,充分应用科技手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4号)文件精神,不断推进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适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

4、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一是企业要做好以一线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工人)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对象的层次性和形式的多样性,突出案例、体感、场景等教培新手段,增强从业人员危险预知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安全操作技能和自觉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能力。二是各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大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检查力度,做好相关法规文件、标准规范的宣贯工作,推广安全文明施工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提升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5、提升保障能力,推荐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各企业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预案管理的规范性,并与施工现场的各类应急预案有效衔接。二是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加强处置事故的人员、技术和装备支撑,努力提高应急救援技术和能力。三是针对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特点有效组织本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改进。

6、履行监理职责,提高监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

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明确分管责任人,规范监理工作流程,落实安全责任。施工现场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安全监理的相关内容,安全监理要认真把好五道关:一是把好基本建设程序关;二是要把好施工队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关,尤其对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到岗情况实施检查;三是要把好施工方案(含专项方案)审查关;四是要把好起重机械、整体爬升脚手架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关;五是要把好现场验收关,特别是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

(三)严格现场管理,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7、推进领导带班制度在施工现场的执行和落实

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今年重点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结合我市实际,逐步推行LBS无线定位系统,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工地现场区域无线定位,自动采集和统计分析其在岗和离岗信息,实现动态考核,并将考核内容作为各类评优评奖依据和投标资格预审的条件。各施工、建设、监理企业应根据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明确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涉及的人员、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要求,带班人员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开展相关检查工作,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8、继续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

贯彻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等,继续开展以防范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高支模、脚手架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强监管,始终保持高压势态,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严格执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审批和交底、验收等程序;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如深基坑(沟槽)开挖、盾构机进出洞、地铁旁通道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及作业、高支模等)实施施工前条件验收。

9、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全面落实起重机械安装单位、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实施机械设备的产权登记、安拆前告知和使用登记备案等制度;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应使用出具《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测合格证》的产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项工程所使用的钢管、扣件,使用前应进行抽测,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10、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对高空坠落事故的预防。施工企业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管理,一方面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作业前的安全交底,提高防范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巡查,及时消除隐患;要积极推广防护设施定型化。二是加大对市政施工机械和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市政工程的沥青摊铺机、压路机、装载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应安装可视倒车装置;重点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现场通风、照明、应急等安全设备设施,加强作业前安全交底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同时要落实专人监护。三是深入开展建筑消防整治。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重点加强对高层建筑施工、装饰施工、保温工程施工和临时设施等火灾事故的预防,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用水,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和监护制度,加强对保温材料和工人宿舍的用电管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11、进一步强化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等设施安全的保护

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理顺关系、明晰责任、健全制度,加大供气、供水、供油、通信和建(构)筑物等各类管线及设施的保护。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对周边环境开展调查,摸清工程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各类管线和建(构)筑物等详细情况,拨出专项资金用于保护,并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交底,对周边环境进行复核,按有关规定制定保护措施,邀请管线的产权单位进行现场交底,将保护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并进行监测和跟踪监督;监理单位应审查环境保护专项施工方案、设备检验证明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并监理是否按方案设施。

(四)聚焦文明施工,强化施工扬尘专项整治

12完善文明工地创建动态监管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文明工地的考评机制,合理调整申报标准、评分细则和考核方式;二是实施全过程评价机制,对地基基础施工阶段严重违反文明施工要求的,不得参与文明工地考核,通过文明工地考核,后续施工阶段严重违反文明施工标准的,或者硬件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文明工地评比;三是被红黄牌警示的施工项目不得参加文明工地评比;四是把积极推广安全文明施工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安全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的行为作为文明工地评比的优先条件。

13、狠抓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

各建设工程的主体责任单位应严格遵守《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宁政发133号)的有关规定,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和措施,保护环境,各监管主体责任单位应当实施综合治理,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针对现场管理的薄弱环节,实施网络化管理和差别化管理,分片到组、分工到人,明确监管责任,着力实现内、外部联动机制,把现场管理与质量监督、市场监管、投标资格预审以及渣土运输、道路开挖审批和夜间施工审批等进行联动;广泛推行绿色施工和标准化施工,积极倡导和鼓励使用新工艺、新技术,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组织管理水平,努力做到四节一环保,在符合条件的项目强力推广车辆自动冲洗设施(洗轮机),避免和减少施工扬尘和施工噪音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扎实推进蓝天行动计划

(五)服务重点工程,保障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14、全力以赴服务重点工程,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对地铁、保障性住房、青奥工程、城西干道改造等重点民生工程予以高度重视,在监督检查重点、频次、方式方法等方面提出更高、更细的要求,层层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工程建设程序,认真执行第三方监测、风险评估、工程周边环境调查等制度;根据工程进度状况,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并加强安全技术指导,协助参建单位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疑点、难点,督查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适时邀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为参建单位开展专题安全技术讲座,并到现场进行指导,提高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能力。

(六) 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15、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各安全监管机构要进一步落实《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通过严格资格条件、上岗培训考试、加强继续教育、规范人员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监督水平;要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安全监管人员,不断充实一线监管力量,提高建筑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对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及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提高建筑安全监管效能,并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16、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各安全监管机构要坚持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建立以督促和指导各建设主体责任单位建立自我完善、自我纠错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为目标,以监督检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责任落实为重点,以严格执法为手段的监管体系,认真总结现行监督模式,积极创新监督模式,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真正实现安全文明监管的高效能。

17、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管责任。市各安全监督机构、各区县住建局(建工局)要根据监管范围内各类工程的特点,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按照谁监管、谁检查、谁落实的原则,加强监督和指导,督促各建设责任主体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巡查,消灭安全生产监管盲区,努力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双下降,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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