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建 设 厅 文 件
苏建价(2007)247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加强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的计价管理,促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年版),业经批准,现予颁发,自二OO七年十二月一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原《江苏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单位估价表》(1990)同时停止执行。
该计价表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与管理。
二OO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抄报:省人民政府、建设部。
抄送: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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